朱華
有時候,人們的關係就像寒冬突至,只一句話,就冷了。她和他就是這樣。
那天,在翠華餐廳午餐,餐食裏有個奉送的雪糕杯。她見他用小小的匙羹去舀,尾指翹起來,竟是蘭花指。她不由嘟噥:乸型!
他沒說話,她也沒再說話。吃完飯,本來一起走的兩人,各自走了。
第二天,她午餐去翠華,沒有遇見他;第三天,也沒有。
事情沒有漣漪。他們是自己認識的,認識不過十來天。甚至還沒交換電話號碼。
他們上班的大廈都在這間翠華附近。那天,他說,他一進門,看見她抬起的眼睛。那眼睛裏有些東西叫他一愣——像是迷茫,又像是企盼;像是發夢,又像是醒來——害他差點踩到別人的腳跟。買了餐,他便坐來了她對面的位子。
他說完,她笑了。上班一族,忙事業的,眼裏多是資產負債表、業績PPT、股票K線圖;多情種子,眼裏多是人臉的美、人形的美,人打扮的美,很少有人去看別人的眼睛裏含有甚麼。
她心裏喜歡,嘴上戲謔,說她可能正在看大門上方的時鐘呢,她擔心遲到。
他笑笑,還是說。
他們認識了,自此心照不宣,不約而約:每日兩人都會來這翠華午餐。
他們相處得很愉快。
三天後,她也不再去翠華,而是往前走些,去了大家樂,或者其他。她自知傷害了他,但現在,他也傷害了她。
不過每次走過翠華,她的眼睛總還是會往餐廳裏面瞄去。她知道他不會在裏面,卻就是要瞄。心像被甚麼牽住,似有還無,似無還有。
後來,她結交了男朋友,也走過這間翠華或者那間翠華,她仍會不期然地想起他。想起他對她第一眼的描述,心裏有點失落;同時,卻也會想起他的蘭花指,想起那翹起來的彎彎的小指頭,那失落又散去了。
她的戀情也因此好好壞壞。
有一天,她又去大家樂午餐,走到十字路口,忽然聽得一下「嗤——」的怪聲,尖利、刺耳、綿長。她遽然望去,路對面,拐角處馳來的一輛小巴正在竭力剎住車輪——它的前方不遠,一位老者撐著拐杖,專心地踽踽獨行。他似乎聽不見車輪的竭力聲,以及小巴司機狂按的喇叭聲……
午餐時間,街頭最是人聲鼎沸,此時忽地一片死寂。她和大街上的人都嚇住了,不知所措。電光火石間,突見對街人群中,躍出一個人影,猛地撲向老者。未及人們看清,老者已被他裹入身後,兩人跌去了路旁。小巴擦著他們身邊止住了。
幸好沒事,鬆了口氣,她回過神來。人們嘰嘰喳喳,湧了過去。她不敢上前,午休只有一個小時,她繼續走去大家樂。心裡想,這人真勇。如果她在對街,肯定不敢撲上去。
日子總在五味雜陳中,一天天過去。
那天,她為寫一篇稿子找資料,翻出了前兩個月的報紙來看。翻著翻著,有一篇文章令她停了下來。標題是「街頭勇士」,附著的照片竟然是他!她忙細細地閱讀那篇文章,說的正是那次她在街頭看到的事情。原来老者有弱聽,那天忘了帶助聽器出門,加上患了初期老年癡呆症,差點釀成了街頭大禍。文章說,幸虧勇士及時相救,兩人都只受了點皮外傷……
她愣在報紙前。他就是那個躍出來的人影?照片是由現場的人提供的,角度有限,主次難辨。她看著,看著,竟恍惚起來,覺得不太真切。
於是,速速坐到電腦前,輸入關鍵字,果然看到了那條新聞,並多了幾張照片。各種角度的。她把照片一張張扯大來看,終於確信無疑:是他,就是他!
第二天午餐,她又去了那間翠華,買了餐,坐在以前常坐的位子上,慢慢地吃,沉浸在緬懷中。她知道她不會再見到他,但她就是想來。
少頃,她感到有人在她對面的位子上坐了下來,她禮貌地拉回些自己的餐盤,給人家讓地方,抬起頭來——眼前竟然是他!
他微笑著說,好耐冇見!
她驚訝地呢喃,好耐冇見……你……你……
他開著餐具,微笑著對她說,你終於來了!差唔多成年啦,我日日來,日日都希望再見到你。
我,我……她想說,我來過幾次啦,只是——
但她最後什麼也沒說。那些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們又相遇了。
她只欣喜地看著他笑。他也是。
後來,也有用小匙羹的時候,他的手不自覺地還是翹起了蘭花指,她看看,笑笑,繼續聊天。
(本文圖片為資料圖片)
朱華簡介:本名朱志華,筆名朱華、海倫等。曾任文化館創作員、影業公司編劇。澳洲梅鐸大學商學院MBA。九十年代移居香港,現為自由寫作人。香港作家聯會理事。主要作品:長篇小說《雙城故事》、中短篇小說集《重要的人》、成長小說《少年進行曲》。作品散見中港兩地報刊雜誌。曾獲第二屆大灣區杯(深圳)文學比賽長篇小說歷史大獎;上海市《建設者》中篇小說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