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繼成
九月二十一日周四下午是學校固定的政治學習及系務會議時間,一般都是上情下達或下情上達的互動時刻。我們幾個人從一個會議趕往另一個會議,還未落座,系主任就問我:「孫老師,今年的職稱申評,您報不報名啊?」屁股還沒坐穩,我的腦袋就輸出了一梭子語彈:「我今年不評,明年不評,後年也不評!」話音未落,大家就哄笑一片。申評教授,本來應是大學教員的本份與榮譽,不料當下的教授評審卻逐漸成了學界的笑柄與耻辱,成了外行整肅內行的示威,成了一場明目張膽的指鹿為馬。哄笑之後,我腦海裏又閃現出自己申評教授的三次離奇經歷,現追憶鋪陳,供大家再笑。
二〇〇三年,我申評副教授時,人在北京讀博,簡單地填寫了申評表格,由同事代為述職,順利晉升副教授職稱;一九九六年或一九九七年,也就是入職大學四年後,由助教順利晉升講師,也是由同事代理辦妥,因為那時我正在山東大學讀碩。那時候的職稱晉升,多是順理成章,是大家身為教師的苦勞與功勞的認可與激勵。我外出讀博七年,中國內地高校擴招,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大增,職稱晉升開始有了各種排序的千金妙方。二〇一七年九月,在副教授任職十二年之後,我終於鼓足勇氣進行了第一次的教授申評。
一評:論文複製比超標
學院領導對教授申評的強調是教師個人的要務,申評者個人要全力以赴,要積極配合學校職稱申評的時間節點,認真完成職稱申評的各個環節。回顧一下自己擔任副教授以來的學術積累,多在口述史的學術訪談和翻譯研究。對照學校的教授評審要求,我已具備教授申評資格,並得以學院同仁一致的民主推薦。
其中記憶深刻的事情是在甄別學術著作的真偽時,圖書館學術檢索部門審核我在台灣晨星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譯著《高等教育管理時尚理論流變史》(Management Fads in Higher Education: Where They Come From, What They Do, Why They Fail by Robert Birnbaum)。中國國內出版的著作都有圖書在版編目的編號(CIP,即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而中國台灣出版的這本譯著,其預行編目資料是525.0952和95010100,數字標號前卻沒有標明CIP字樣,因此,圖書館讓我提供出版社的出版證明,多虧陳銘民社長協作,得以完成著作出版的真實性證明。對於這類真實圖書,這種自證真實的要求令我十分不屑。
後來,在我遞交的論文複製比查重時,其中有一篇訪談錄超過了學校的百分比規定。我提交的這篇訪談錄是《雪泥鴻爪念舊事,教學相長寄後人——北京大學英語系胡壯麟教授訪談錄》,刊於CSSCI期刊《中國大學教學》二〇〇七年第十期,十三至十六頁。驚悉複製比超標,我即刻聯繫了胡老師,才知道重複的部分是胡老師生平的描述部分,這在訪談中應該無法回避。從學理上講,訪談類文章的複製比應該有不同的比例要求。學校規定,一旦發現論文的複製比超標,職稱申請人在這次職稱評審中就無法再替換其他文獻;雖然我就訪談文章的特性與人事處和社科處領導進行過申訴,但是規定就是規定,這次的教授職稱申請也只能止步於此。
第一次的教授申評也給我帶來了意外收穫。其一,至此,我才知道,刊登論文的幾家雜誌,如《國外文學》、《中國大學教學》和《四川外國語學院學報》等,居然就是傳說中的C刊。其二,誠如人事處領導所言,職稱評審並非我想的那麼「Easy」!第一次教授申評受挫,我心中也無波瀾,畢竟自己沒把它太當回事兒!
二評:著作需重複驗證
二〇一八年九月學校又開始了教授申評,我順理成章地進行了第二次的教授申評。有了第一次參評經驗,我像去年一樣,交了三百八十元的教授申評費用,替換了去年複製比超標的那篇訪談文章,順便又自費在某網站上把自己提交的幾篇論文都檢查了一遍複製比,確保其符合複製比規範,然後,我把去年的教授參評表格做了適當修訂,就輕鬆上交了教授參評材料。每年的職稱評審,學校的安排日程就像急行軍,每個時間節點都卡得十分精準。遞交材料後,我就接到學院某領導的電話,讓我再去圖書館論證去年參評過的那本譯著的真實性。我說,關於這本譯著的真實性,去年我不是已經都解釋並論證過了麼?為何還需要重複論證?答曰:圖書館負責文獻核查的人員發生了變動,所以還需要申請人再走一遍程序。我說:上完課,我就去,反正資料都是現成的,也不涉及第三方的協調,應該不費事。就在我上課期間,負責職稱評審的學院同事,來教室讓我補交表格上的一份證書,是學生參加翻譯比賽的優秀指導教師證書,我填寫了兩個年度的優秀指導教師證書,他只找到了一份證書,讓我中斷教學,去家裏取來補交,說時間緊急,實屬無奈。這次同事的入室催促,再加上上課前的譯著驗證,讓我保持多年來的教育信條轟然倒塌:教師的教學大如天,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律條!教授職稱也不能例外。衝動之下,我抓過同事手中的教授申請表幾下就撕個粉碎,說:「時間這麼緊張,我無法配合,今年就不參評了。」
第二次的教授申評也給我帶來了意外收穫。其一,在領回來的材料裏,第二份優秀指導教師的證書原件,是和第一份優秀指導教師證書重疊放置在一個證書封皮裏。這樣處理的初衷,大概率是同樣的賽事,同樣的證書,提供一份證書封皮就可以了。可惜負責職稱材料審核的這位同事和當時的我一樣,沒有發現「兩證書一封皮」的精簡設計。有時候,真相就在眼前,我們確實會被自己的習慣豬油蒙心,錯失判斷。其二,後來,得知真相的朋友說,你應該仔細閱讀職稱評審文件,因為學校文件中有明文規定,去年審核過的材料,申請人所在學院可以提供信任背書,蓋上學院的簽名章就能免審。這其中的教訓就是,申評教授真的是個人的事務,學院相關領導真得不能代勞,凡事小心,都得申請人逐一辦妥。
三評:申評文章一刀切
二〇一九年九月學校開啓了職稱評審,我開啓了第三次的教授申評。不巧而巧的是,這次職稱評審,學校出台了一份文件,說訪談類文章和書評類文章不再作為職稱評審材料。這對我而言,我以為是文件發布日之後的訪談文件不再作為職稱評審材料,而在這個文件出台之前的訪談類文件,應該不受此限。為了穩妥期間,我就此諮詢了學院領導,領導說,按照學校文件,應該是指一切訪談文章都不能作為職稱申評材料。我覺得這種文件解讀不符合學理與邏輯,於是去諮詢學校社科處的領導,社科處領導讓我去諮詢人事處領導,人事處讓我諮詢社科處,社科處又讓我諮詢本學院,就這樣兜兜轉轉,都沒有給我一個可以接受的解釋與說法。諮詢周圍的朋友,朋友們都說,學校的文件都會變來變去,如何解讀也不統一,只能多去找領導協商為好。為此,我去諮詢學校學術委員會的秘書,秘書也拿不出這份文件的出台細節,給出的解讀是應該不能包含文件出台之前的論文。多次去社科處領導諮詢與協商,最後某位處長竟然說出,誰讓你不早些申評教授!想起坊間流行的笑話,九月十日出生的孩子就是人民教師,九月十一日出生的孩子就有可能是恐怖分子。由此可見,時間節點真得很重要!
考慮再三,我決定按照自己對學校職稱文件的解讀,還是提交了一篇訪談文章,以此證明自己的學術態度。果然,兜兜轉轉,到了最後環節,人事處領導喊我去人事處簽字,說提交的這篇訪談文件不符合今年的職稱參評要求,要求撤回教授參評。在人事處某處長和某辦事員的見證下,我又一次表明了自己的學術態度,表達了對學校職稱文件解讀的異議。平靜地簽完字,撤回了自己的教授申評材料。至此,我給自己規約的三評教授,終於落下帷幕。
第三次的教授申評也給我帶來了意外收穫。其一,就是話語權的歸屬問題。學校文件的解讀異議,應該天然地照顧到教師這一弱勢群體,要廣開言路,多聽聽不同意見,以免教師個人有被針對的主觀臆想,這樣的職稱評審才具有公平的底色。其二,教師的學術成果應該享有學術的尊嚴,不能靠學校的土政策來調整其科研分值,來稀釋其學術影響。否則,教師的職稱再高,也遏制不住權力的胡作非為。學術的歸學術,權力的歸權力,才能相互促進,共襄校事。
餘論
回顧自己三次參評教授的歷程,我不禁有幾分感慨。評不評教授,讀不讀博士,這是當下高校教師們不可回避的話題。記得讀碩士期間,我曾目睹過研究生導師的不幸遭遇。在評博導期間,導師被人利用,被人愚弄,我才知道教授之間除了學術與勤勉,還有不為人所知的邪惡與膨脹。讀博期間,我曾見識過酒足飯飽的各路領導,利用假期就悄悄地拿下了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讓我們這些苦讀而不成,苦求而不得的學子顔面盡失,學路無望。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教師這個曾經引以為傲的學術群體,逐漸失卻了固守教壇的勇氣和信心。教什麼,如何教,學生來指三,管理來畫四,就是沒有了教師自己的「肆意妄為」。師道尊嚴不再,學校內外指摘。目前的校園內外,缺了學理的堅持,多了學歷的猛追;少了師生之間的坦誠,多了課堂內外的猜忌!管理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教師的頭上,不是震懾,就是誘惑,因為從教的初心,多數不是為了權力, 不是為了金錢,也不是為了沽名釣譽,而是為了驅趕世間的黑暗,為了消除人類的無知,為了萬物之靈的榮譽所在!
教授三評,或散評教授,這是我從教三十餘載的一種紀念,一種抗爭,一種留念!
(本文圖片為資料圖片)
孫繼成簡介:山東巨野人,山東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青島大學外語學院MTI校外研究生導師,研究領域是中國典籍英譯、國際漢學及口述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