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991年11月3日,原名何松柏,筆名何紫、雅心、葉芷、稚心、何稚森等,籍貫廣東順德,香港著名兒童文學作家,人稱「香港的兒童文學之父」。在香港成長及接受教育,曾任教師、兒童報刊編輯,七八十年代致力兒童文學的創作、研究和出版,並一直在香港多份報刊撰寫專欄,對兒童教育有深刻的了解。
有云其筆名何紫是取於女兒何紫薇之名。
何紫1938年生於澳門,後隨母親移居香港。1959年於培僑中學畢業後在該校任職教師三年,1960年代在劉惠瓊創辦的《兒童報》週刊當過編輯,自1970年代開始在《華僑日報》撰寫文章,描述當時的兒童在生活上和學習上遇到的各種挑戰。這些短篇後來結集成為《40兒童小說集》、《兒童小說新集》、《兒童小說又集》等書,從1980年代開始一直伴隨著當地的兒童成長,對香港的基礎教育有極深遠的影響。
何紫在1981年創辦山邊社,擔任社長及總編輯,主要出版兒童及青少年讀物,絕大部分由他親自審稿、排版、設計和督印。同年,他又與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組織香港兒童文藝協會推動香港兒童文學,並擔任該會的創會會長,任內曾創辦「香港兒童文學節」及提倡設立「兒童文學創作獎」。
1986年,何紫有感香港沒有供青少年閱讀的文學雜誌,於是創辦《陽光之家》月刊,由阮海棠擔任編輯。
1990年,何紫確定自己患上癌症,但在病患期間仍寫下《我這樣面對癌病》、《少年的我》、《成長路上的足印》、《給中學生的信》、《給女兒的信》、《做個好爸媽》、《心版集》、《何紫情懷》等多部著作。他最終於1991年11月病逝。何紫去世後,山邊社重編了《何紫兒童小說系列》。
何紫在他的小說裏,多次提及1970年代的青少年問題。當中主要有黑社會開始摻入校園,「踢」學生「入會」,並要求他們向家人或同學勒索。故事中的學生因為不知怎樣抗拒,所以主動要求學校或補習社把他們退學。老師當時苦於沒有其他辦法,亦只能照辦。這些文章對當時社會產生很大的迴響,亦間接促使警方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案。直到現在,警方仍不時派「臥底」進學校就讀,以方便了解黑勢力在校園的活動。
小說《別了,語文課》獲全國紅領巾推薦讀物、《童年的我》進入香港「中學生好書龍虎榜」、《少年的我》獲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
何紫所寫作的故事與童話,接近六百多個,經他出版,適合幼年、青少年的圖書,共六百多種。另有著有散文集及傳記等。
(除特別說明,本文圖片為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