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之
一提到音樂,我就會不自覺想到雷蒙德·卡佛。儘管我不記得他寫過以音樂為題的小說,也不確定文學與音樂的極簡主義是否同一概念,但他作品裏某個與音樂相關的片段,如同幽靈一樣,時常徘徊甚至顯現於我的眼前。
在〈你們為甚麼不跳個舞〉的結尾處,女孩的男友醉倒了,她拉過一旁的老男人,把頭偎在對方肩上,伴隨舊唱片和舊唱機發出的音樂,在成堆雜物的中間徐徐起舞……彷彿在岸邊掬一捧海水,偶爾間也會羼有幾顆細沙或一尾小魚,我頗疑卡佛只是無意中把些音樂的碎片撒到文字之中,三言兩語,零落輕淡,卻營造出一種獨特的音樂性。所謂音樂性,並非指它的音符、旋律、節拍,而是它的質感,就像說一道菜的氣味有重量,一首詩又冷又黃一樣。
我小時候對音樂沒有多大興趣,音樂課上的表現也乏善可陳,初一時偶爾迷上牧童笛,每天練習六小時,考試時卻因太緊張吹得太快而被老師無視和同學訕笑。之後有一段時間索性連音樂也懶得聽,當時廣為傳唱的多首廣東流行曲,我大多也沒有聽過。直至預科,我才買了第一部便攜式CD機,以及第一張音樂專輯──美國說唱歌手Eminem的《The Eminem Show》。當時我並不懂得甚麼是hiphop或rap,僅是因為歌手在報紙上口沒遮攔、四出尋釁的離經叛道的形象,剛好符合自己遲來的中二病的審美觀而已。
臺灣把他喚作痞子阿姆,這個翻譯可謂僅得皮相,既無法表現Eminem一字在音節和形態上的對稱特徵,也遮蔽了可能有的深層內涵。凡聽過Eminem的歌曲──非僅止〈The real Slim Shady〉與〈Without Me〉兩首──都會認同他的玩世不恭,不過是表面人設;他的歌詞滿載著諸多訊息,時而溫柔,時而暴烈,同樣極具感染力。例如在〈Stan〉中扮演難以自拔的狂迷,因一直等不到偶像回信而情緒崩潰,終釀成車毀人亡的悲劇;〈Mockingbird〉裏,他又化身成語調溫柔的父親,一邊娓娓憶述少年窮時的希冀與辛酸,一邊直抒對女兒的愧歉與承諾;又或在〈Cleanin’Out My Closet〉裏尖刻地猛噴在家濫藥的母親,提及自己從小被迫裝出並相信患上無中生有的頑疾,以博取周遭的憐憫,於今想來仍咬牙切齒。

雷蒙德·卡佛
他正是憑藉毫無保留地深挖過去的不堪與痛苦(這讓我想到寫作《情人》的杜拉斯),以及把原來不足為外人道的酸楚化作優美歌詞的神技,讓那個時代許許多多彷徨無助的少年獲得了共鳴。正如他在〈Sing for the Moment〉裏唱到︰
That's why we sing for these kids who don't have a thing
這就是我為何要唱給那些一無所有的孩子
Except for a dream and a fxxkin' rap magazine
除了僅餘的夢想與一本該死的繞舌雜誌
Who post pin-up pictures on their walls all day long
他們從早到晚把海報貼滿一整幅牆
Idolize their favorite rappers and know all their songs
膜拜最喜歡的歌手並熟知每首歌唱
Or for anyone who's ever been through shit in their lives
抑或唱給每位一直過得極之閉翳
So they sit and they cry at night, wishin' they'd die
成日瑟縮流淚盼望早早結束人世
'Til they throw on a rap record and they sit and they vibe
直至碰上某張說唱唱片,繼續瑟縮卻與音樂既濟
We're nothin' to you, but we're the fxxkin' shit in their eyes
對於你我們是廢物一件,但他們眼裏我們卻是一切

Eminem
我第一次聽到這幾句歌詞時,正是個「一無所有的孩子」。如同巴甫洛夫實驗的小狗一樣,我無可避免地與之產生強烈共情。諾貝爾獎得主、詩人希尼亦曾被問及,當代流行歌手中有誰能像鮑勃·迪倫和約翰·連儂一樣,可以給詩人帶來靈感時,他便毫不吝嗇地讚揚起Eminem的歌詞,說那就像一道強勁的電流,傳遞和刺激著整個世代的年輕人。電流,正是Eminem的音樂予人的質感。
至於卡佛,單論作品體裁,他的小說自然迥異於Eminem的歌詞,但在我看來,兩者的質感卻頗相近。我不記得自己是在甚麼機緣下讀到卡佛的小說,那時大概是我的低潮期,失業的壓力幾乎把我折彎,往昔建立的自信與尊嚴也將片瓦不存。就在這個時候,我偶然翻開了卡佛的小說,並立刻被他講故事的方式所折服。
卡佛的文字簡潔,作品情節克制,已成典範,毋須多說,卻較少有人提及這種簡潔和克制的背後,其實是經過精密計算,維持在一種「剛剛好」的狀態。卡佛的作品多關於美國低層的白人男女,他們雖然貧窮,卻非三餐不繼、衣不蔽體的赤貧者,相反通常有著一份正當的職業,只是工作所得僅夠日常開銷,雖有財困甚至處於破產邊緣,卻沒有進一步墮落到社會最底層去。卡佛的文字也一樣,雖然簡潔,卻沒有缺漏必要的訊息,留白和資訊之間處於一種微妙的、剛剛好的平衡。讀者只要足夠積極,細心閱讀,便能在段落、對話甚至留白處找到所有必要訊息。如此一來,當作者在末部拋出一句點睛之筆時,便有如雷殛,力量足以燒灼人心。在〈你們為甚麼不跳個舞〉一篇中,老男人在家門前賣舊物、年輕男女偶爾駕車路過、老男人與年輕男女飲酒共舞等,這一切看似無關緊要的瑣碎情節,其實都是為了女孩的一句話在一直鋪墊,「你肯定是很絕望或怎麼了」,就像說唱中的Punch Line,一下子捅破了寧靜、浪漫的布幕,露出兩顆不同年齡卻又對愛情同樣絕望的心。
有人認為,卡佛的小說與敘事民謠有著更近的親緣關係,比如布魯斯廷的名曲〈The River〉,悠揚口琴一聲響起,便把聽眾帶回一九七零年代的酒吧,傾聽一名失業工人如何對陌生人訴說經濟的困窘,夫婦的冷落,還有回憶的慰藉。對於這種說法,我深表贊同,然而其中的關係並不是非此即彼,與敘事民謠的親近,並不否定卡佛的小說與說唱──尤其是Eminem的──有相類的質感。

LMF
其實,這種質感也曾在遙遠的香港得到過回應。上世紀末,仍屬地下樂隊的LMF自資出版首張唱片《屋邨仔》,彷如平地一聲雷般轟動整個地下音樂界,其中與專輯同名的〈屋邨仔Part 1〉白描一個尋常的公屋破碎家庭那種混亂不堪的狀態,迫使著少年設法逃離︰
爸爸好暴躁,日日將我中
個個唔生性,將啲麻煩帶返家中
哥哥又吸毒,阿妹又出鐘
發生乜嘢事都有警察拜訪家中
連媽媽都話,唔可以留多一秒鐘
負責填詞的孫國華曾經在訪問中說過一個故事︰少年時他與父親在某屋邨的天井納涼,突然聽見有人大叫「劈友」,然後看見一少年自後樓梯衝到他們跟前,而他的後面正有另一男子持刀追趕。後者跑得飛快,很快便追上並用刀向前一劈,少年的手臂便在阿華和父親眼前被整條劈落下來。這正是當年來自屋邨的真實見聞。
借用張愛玲在《傾城之戀》的名言「他們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不論卡佛、Eminem、布魯斯廷或孫國華,他們筆下的人物,雖身處不同時代和地域,卻都不願再跟隨任何跑調的伴奏,選擇用自己赤裸的聲音,唱出胸腔裏一切真實的不安。
(本文圖片為資料圖片)
進之簡介︰生於廣東,長於香港。於政府工作,業餘進行文學創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