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鈞 旅美作家
外界的事物,觸動了我們的感官,使我們的心裏面產生思想感情,我們用語言文字把它表現出來,讓別人分享,用文言文的說法,這叫「感於物而動」。我們能夠「感於物」的器官不止是眼睛,其中以視覺最重要,做了代表。除了視覺以外,還有聽覺、嗅覺、味覺、觸覺,都使我們「感於物而動」,談「觀察」,應該把它們都包含在內。
先說聽覺。我們接觸外面的世界,聽覺和視覺同樣重要。寫文章的人,不幸喪失味覺,喪失觸覺,喪失嗅覺,仍然可以有成就,倘若視而不能見,聽而不能聞,那就難了。美國作家海侖凱爾生來盲聾,雖然在文學史上創造了奇蹟,也終究只能寫簡單的散文小品。所以你,我,一切寫文章的人,都要好好保護眼睛耳朵,好好使用視覺聽覺。
聽覺能夠接觸到的世界也很廣大豐富,歐陽修說,秋天是可以聽見的,不必驚訝,韓愈說,春夏秋冬都可以聽見,廣播節目製作人說,生老病死都可以聽見,儒釋道耶都可以聽見。他們能聽見的,你也應該能聽見,即使過去聽不見,經過學習,以後應該都聽見。休說不要緊,反正我可以看,那麼何不未見之前先聽聽,或者聽了以後再看看呢?
你也讀古人的詩詞嗎?那是我們重要的營養,有些作品,從聽覺的角度落筆,別有滋味。「閒花落地聽無聲」,難得他在這個時候記得聽覺,經他鄭重提起,好像落花無聲是一件不尋常的事情,馬上想起另外有些詩人轟轟烈烈詠歎落花,頓時覺得落花馬上不是落花了。「海雨天風不忍聽」,一個「聽」字,可以想像兩個人站在碼頭上,或者甲板上,或者沙灘上,或者山頂上,總之人很少,人的力量很小,「自然」的力量很大。「留得殘荷聽雨聲」,你看,詩人在經營他的聽覺呢,殘枝敗葉,成了垃圾,一個「聽」字使它像個樂器,有了價值。留得梧桐也聽雨聲,留得芭蕉也聽雨聲,這個雨聲和那個雨聲有什麼不同?你現在分不清楚,將來有一天可以分清楚,慢慢寫啊,別心急。除夕,大年夜,農暦年最後一天晚上,你們還守歲嗎?守歲,全家不睡覺,等新年降臨。現在,電視機告訴你新年到了,從前沒有電視,爆竹告訴你新年到了,那時候有人這麼寫:爆竹是時間的聲音,新年前呼後擁而來。十歲的時候,他覺得那聲音像戲水,二十歲的時候,那聲音像山洪暴發,三十歲,那聲音像籃球比賽,四十歲,那聲音像急行軍,五十歲,他說,那聲音像殺人!他為什麼這樣說,你現在不懂,將來有一天會懂。
聲音裏面有些玩藝兒是看不見的,只有聽得出來,對寫作的人來說,那一部分內容不能丟,丟了可惜!「夜半鐘聲到客船」,如果丟棄了鐘聲,就丟棄了整首詩。如果寫詩的人對那鐘聲沒有感覺,如果他寫詩的時候忘了鐘聲,有人不客氣地說,他這一輩子不必再寫詩作文了!為什麼這樣說呢?你以後會懂,我們都在等你成長,等你懂。
再說味覺。別認定味覺只是幫我們選擇食物而已,它也替詩人捕捉靈感。「客去茶甘留舌本」,客人來了,泡好茶招待,好茶的滋味,喝進嘴裏有點澀,有點苦,喝下去以後是甜的,甜味留在喉嚨和舌根,叫做「回甘」。別認為「甜」和「甘」只是白話和文言的分別,在中國,這是不同的滋味,或者是一種滋味的兩個等級,茶甘比甜點高一個檔次。
如果味覺也能講究檔次,我們要推舉汪曾祺先生出來示範,這位小說家,散文家,到了晚年,他那些從視覺聽覺得來的眾生秘密全部封存,凡是他寫的東西都可以吃,凡是吃的東西他都可以寫,把尋常野菜蘿蔔寫成美食,也寫成美文。味覺成就了他,他也成就了味覺。
《三國演義》記述,曹操行軍,天熱缺水,官兵口渴難忍,曹操舉起馬鞭向前一指,他說前面有一片梅林,可以歇馬。楊梅的滋味很酸,官兵一聽梅林,口腔裏分泌出很多吐沫,就把這一造缺水的路程挺過來了。《三國演義》記事粗枝大葉,沒有描寫梅子的滋味,現在宣樹錚先生有一篇〈楊梅〉,讀了以後,望梅果然可以止渴,這才充分印證。由此想到《三國演義》寫「曲有誤,周郎顧」,沒有寫聽覺,寫臥龍弔孝,沒有寫視覺,寫「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沒有寫味覺,寫呂布貂嬋,沒有寫觸覺嗅覺。真希望現代有人把它潤色一遍,把視覺聽覺味覺補起來,將來這個補寫的人也許就是你。
還有觸覺。有人說觸覺是低級感官,不能入詩,可是「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天階夜色涼如水」,又怎麼說?《論語》記載孔門弟子言志,曾點說出一段小品,其中三件事,一件指聽覺(唱歌),兩件指觸覺(游泳和迎風起舞)。觸覺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們認知環境的一種能力,自然成了文學素材的一個來源。成語有「席不暇暖」、「炙手可熱」,還有「寒夜飲冰水,點滴在心頭」,格言有「若非一番寒徹骨,怎得梅花撲鼻香?」吃東西除了味覺,還有「口感」,老豆腐,嫩豆腐,還有結過冰的凍豆腐,都是豆腐,觸覺不同。「冬日飲湯,夏日飲冰」,都是飲料,觸覺也不同。
再看新文學,李金髪:「我以冒昧的指尖,感到你肌膚的暖氣。」楊牧:「當我年輕奔跑時,你是我迎面而來的風。」屠格涅夫:「晚霞早已消失,它的最後的餘光在天邊微微發白,但是在不久以前炙熱的空氣中,通過涼爽的夜氣,還感覺到熱烘烘的。」還有「用手撥開濡濕的樹枝,夜裏蘊蓄著的一股暖氣立刻向你襲來」。夏天,海灘上,有人掘沙成坑,教同伴把自己埋在裏面,只露出頭部,幹什麼?享受觸覺。小說家筆下,那個看守倉庫的人,脫光衣服,全身埋在米裏,幹什麼?也是享受觸覺。
最後,就是嗅覺了。「好竹連山覺筍香」,漫山竹林,應該是筍已成竹,新筍還沒生出來,蘇東坡是美食家,鼻子比一般人敏感,就用嗅覺來表現了。「酒未到,先成淚」,正常的情形是「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范仲淹憑嗅覺搶先一步,端起酒杯,聞到酒精的氣味,酒還沒喝,眼淚先掉下來。「歸來坐拈梅花嗅,春到枝頭已十分。」這麼說,春天也是一種氣味,姹紫嫣红,你看到春天,營啼燕語,你聽見春天,吹面不寒楊柳風,你觸及春天,除此之外,你還有一個官能發現春天。
每個人都有他的氣味,叫做體臭,你我都看見過,警犬嗅了一件衣服,跟蹤找到那個穿衣服的人。據說,洗衣服的時候,你穿的衣服,我穿的衣服,都會把氣味傳出来,專家能夠分辨,能夠收集。每一種嗜好都會留下氣味,例如抽菸和不抽菸,打球和不打球,養貓和不養貓。每種職業都有他的氣味,例如賣魚的和賣菜的,寫毛筆字的和畫油畫的,理髮店和醫生診所。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氣味,我們去拜訪一個陌生人,沒進門,先聞到他家的垃圾桶,氣味就是資料,我們對這個家庭已有初步的認識。每個社區都有自己的氣味,我在外面坐地鐵,由南到北,經過華人區、白人區、黑人區、南美洲移民區,每到一區換一批乘客,換一種氣味。「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這痕跡是他的氣味,你的文章。
我想起曾經過手的兩次徵文。一篇寫他幾十年來讀過的雜誌,他還記得,當年新出刊的雜誌到手,打開來看,先聞到一股油墨的香氣,這一段文字為全篇生色,馬上入選了。還有一次徵文寫母親留下的舊物,有一篇文章說,多年前,母親在世的時候,親手用毛線給他打了一頂帽子,這個題材本來平淡無奇,可是這位作者說,現在他雙手捧起帽子,掩住口鼻,深深的呼吸,聞到母親的溫馨,聞到母親手指分泌出來的油脂,甚至聞到上面密密麻麻佈滿了母親的指紋。有了這麼一段,這篇文章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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